首页 > 科技快讯 > 百度度小店持续投放侵权广告 董宇辉等人躺枪

百度度小店持续投放侵权广告 董宇辉等人躺枪

未来网北京1月18日电(记者 拜晓艺 苏建军)“侵权广告一波接一波!左一个张琦代言,右一个董宇辉推荐,百度度小店不就是‘换了马甲’继续欺骗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吗?”来自河北衡水的消费者者邓杰(化名)反映道。

此前,未来网关注并报道了题为《百度推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多名主持人、网络红人被侵权》的文章,曝光了百度推流广告中,盗用央视撒贝宁、张宏民、康辉等几位著名主持人和网红导师张琦的肖像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况。近些年,尽管网红导师张琦一再声明“打假”,但均无济于事,之后侵权行为更加恶劣。上述报道一经本网曝光迅速登上了微博热搜,网友评价称,“刷到过这种广告”,“确实应该被曝光”……

从洗发水到祛斑霜 侵权广告精准推流

记者在邓杰展示的侵权广告中显示,度小店侵权广告不仅出现在洗发水品类中,还出现在美白淡斑类产品里。

广告画面中,能看见知名人士代言或推荐字样,并配以知名人士的肖像和声音,来宣传或推广各类产品。这些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青丝漾洗发水、中飘润黑露、荳渼洗发水、黑芳源洗发水、CQRZENCQRZEN美白祛斑精华等。

各类百度度小店的侵权广告画面截图

此前,也有张琦代言“躺枪”的情况。张琦曾多次在社交媒体账号中澄清,称自己“没有代言任何实体产品”。在直播中,张琦也多次谈到,“目前为止我没有代言任何洗发水,你们刷到的任何洗发水广告全是侵权广告”、“(这些洗发水公司)盗用我的视频,盗用我的照片,一个字一个字去扣,盗用我的语音去忽悠消费者”。

张琦表示,团队一直在维权,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伴随着一些恶意剪辑账号的下架,又会出现一些新的恶意账号,这些账号十分嚣张,甚至用自己的声明视频又做了一条侵权广告。

不少受访者对这类广告不堪其扰。天津市民张先生说:“我经常用手机百度APP快速搜索自己想要的信息,但每次都会被推荐这类广告,一开始还不知道这都是侵权广告,感觉做得还挺真的,结果却‘披上伪装外衣掺杂其中’,太乱了。”

谁火谁躺枪 董宇辉被“代言”祛斑产品

在几个被代言的侵权广告中,记者发现,实施侵权的厂家往往会选择近期人气超高的知名人士的视频进行剪辑,然后配音以完成“被代言广告”。比如东方甄选的顶流主播,也成了其目标。

消费者邓杰告诉记者,因为自己比较喜欢董宇辉的个人风格,就将度小店的推流广告视频完整地看了下去。“我经常在度小店广告里刷到什么洗发水呀,化妆品的广告。有一天竟然刷到了主播董宇辉在推荐一款祛斑霜的视频。”

据邓杰提供的广告录屏显示,董宇辉在该条短视频广告中推荐说:“我用我的名誉推荐,这个是真的好用,我已经用它(祛斑霜)用到没它不行。所以在这里,我诚心诚意地向大家推荐它(祛斑霜)。”此外,该短视频画面中的广告文案显示“董宇辉强力推荐”字样。

度小店广告截图

造假手段恶劣 侵权产品问题多多

据了解,显示为“董宇辉推荐”的该产品名为伊靓美白祛斑霜,售价99.9元两支,售卖平台为度小店(百度商场),店铺名称为“伊靓小店”。同时,下单界面实时显示各省地消费者下单情况,并且被冠以“7天热销潜力款”称号。

度小店广告产品详情页中显示的批件信息已过期

此外,记者注意到,据该产品详情页显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该产品颁发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信息》(以下简称批件信息)中“批件有效期”显示,该产品批件有限期为2023年11月7日,距今已过期两个多月。

无独有偶,度小店广告的另一款祛斑产品中,同样也存在侵权和产品许可批件过期的问题。这款产品批件有效期更是过期长达9个多月之久。

CQRZEN美白精华油同样存在虚假宣传和批件过期问题

伊靓美白祛斑霜的生产企业为广州市唯纳化妆品有限公司,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曾在2016年5月23日和5月27日因“当事人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美博莱资靓肤润白套”以及“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美博莱资靓肤润白套案”违法事实被行政处罚。其中,因“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美博莱资靓肤润白套案”被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而CQRZEN美白精华油的生产厂家广州市荻采化妆品有限公司也曾被判侵权。判决书显示,2023年12月广州市荻采化妆品有限公司和其他两被告企业除赔偿原告20万元外,还被判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致歉。

行政罚决详情页

违规利用知名人士提升产品形象,专家:构成民事侵权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业内律师表示,肖像使用人未经其许可使用肖像的同时以虚假事实描述等行为,侵权人应承担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责任。这类使用知名人士的肖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已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此表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通常会考虑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上述案例中,商家若未经本人同意,且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别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并作为网站页面宣传或展示销售产品,属典型的侵犯肖像权行为,构成民事侵权。受害人可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度小店侵权广告乱象,未来网将持续关注。

发布于:北京

相关推荐

董宇辉,董宇辉,董宇辉出手了
“哄抢”董宇辉
罗永浩称董宇辉勾起年轻时回忆 愿意攒局支持董宇辉创业
罗永浩声援董宇辉,被投资人谴责:恩将仇报,黄鼠狼似的关心
东方甄选邀功惹怒董宇辉粉丝,“小作文事件”后3天掉粉6万
孟羽童和董宇辉
周鸿祎、冯仑等企业家组团找董宇辉学习网红经济,董宇辉:像过年在长辈面前表演一样
董宇辉,抖音酒旅的关键先生?
董宇辉“分家”后,谁能扛起东方甄选的流量?
俞敏洪选了董宇辉,但董宇辉会选俞敏洪吗?

网址: 百度度小店持续投放侵权广告 董宇辉等人躺枪 http://m.xishuta.com/newsview105843.html

所属分类:行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