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社会的来临,是现代性后果之一。站在传统与现代的视角上看,“剩男”不是单身社会的新现象,“剩女”才是,故研究“剩女”型单身才能从本质上理解单身社会。
从演进轨迹上看,单身社会具有发生学上的普遍性,但又呈现出民族国家的在地性,而我国女性单身的形成具有鲜明的时空压缩性与分布不均衡性的特征。单身社会是多重逻辑生成效应共同作用、相互交织的结果,是独生子女政策、教育性别赋权、就业平等赋权以及婚恋文化堕距等因素作用的综合效应。构筑一个迈向适度与合理的单身社会的应对策略有:一是涵养宽容性,尊重单身新形态;二是消解堕距性,适应择偶新常态;三是打破屏障性,营造交往新生态。
一、理解“单身社会”:传统与现代的视角
何谓单身?从其最直观的意义上看,最显著的标识就是在生理上、心理上已经达到或具备组成家庭的主客观条件,但在种种社会性因素的干扰下,最终并未采取家庭形态进行生活的群体。这一定义,排除了单身的生物学或生理学因素,重在强调单身的社会学或文化学因素,是在特定社会情境或文化模式影响下,或主动或被动地选择以个体化方式而非家庭化方式生存的生活方式。
何为单身社会?这是一个描述多于定义的概念。虽然关于单身社会的分析已经很多,但对这一现象予以精确定义的鲜有所见。在最为基本的归纳法意义上,单身社会指的是单身现象社会化,即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涌现出一个以单身为生活方式的群体,在某种程度上,这一群体不仅超越地域性的限制,而且具有一定的规模性,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从演进历程看,这一概念始自2001年美国学者麦卡锡在《经济学人》中提出的“单身女子经济”[1]。虽然这一概念立基于特定的性别立场,看重的是单身现象的经济学意义,未能充分反映出单身社会概念的多维性、全面性与立体性,但它依然在不经意间抓住了当代单身社会的本质性或关键性特征—女性单身或单身女性。
历史地看,单身或独居并不是一种新鲜现象。自古以来,就有“鳏寡孤独废疾者”群体。其中,“鳏”“寡”通常指的是离异或丧偶群体,而“孤”“独”指的是独居生活的人。在相当程度上,这一群体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单身或独居群体。这一群体的形成原因各不相同:有生理性因素,如因肢体或精神上的残疾导致的不宜或不能成家;有社会性因素,如因兵役或徭役过度带来的青壮年男性损耗;有自然性因素,如因生老病死带来的丧偶;等等。然而,在此需要区分的是,女性单身与男性单身有着迥然不同的背景,遵循迥然不同的逻辑。
在危机态社会情境中,通常会出现女性过剩的情况。如春秋之季、战国之时,诸侯国之间无休止的征伐,导致男性人口折损过大,使得“剩女”现象突出。为了繁衍人口,出现了“奔者不禁”的窗口期,即在每年的仲春之季,允许甚至鼓励两性不受社会伦理约束,自主结合。如《周礼》明确记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如果情况特别严重的话,政府还会采取惩罚性乃至强制性措施,确保“内无怨女,外无旷夫”。
从我国人口性别比看,男性人口长期多于女性人口。传统生育观是一种男性偏好生育观。早在春秋之时,男性偏好的社会文化就基本形成。在这一偏好下,为了确保“香火”延续,确保家有男丁,除了多娶妻妾多生之外,有时在家庭抚养能力不够的情况下,还会出现溺婴等有违人伦的行为。出生性别选择带来了出生人口结构失衡,最终演变为婚育上的“剩男”问题。
这也使得女性命运呈现悖反态:一方面在出生的时候因社会的男性偏好而被嫌弃;另一方面在婚配的时候又因生育价值而被争夺。女性在婚姻市场上的稀缺性,使“剩女”现象几近不可能。
在常态化社会情境下,即使女性长得丑一点,甚至有身体上或精神上的不足,可能会影响其选择什么样的人,但不会影响其有没有人选择。对女性来说,总能有“之子于归”的去处。更为典型的是,虽然传统文化对女性提出了“烈女不事二夫”的严苛责求,但这一要求更多的是针对士大夫群体的,试图确保的是士大夫阶层对女性的垄断性与排他性占有。然而,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在丧偶或休妻之后,只要有基本的劳动力与生育力,女性依然能够再次进入婚姻市场,依然是很受欢迎的性别资源。
当我们理解了传统社会单身或独居的主要样态及其逻辑之后,就可以更好地理解现代社会中的单身或独居现象了。同一个单身现象,但站在传统与现代的对照上看,却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原因在于,这一现象背后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成学意义上的现代性逻辑。理解当代社会中的单身或独居现象,其区别于传统社会之处就是“剩女”群体的异军突起。“剩女”现象在传统社会中也是有的,但主要出现在战乱时代,在相对稳定的常态化社会中,只有“剩男”,没有“剩女”。个别意义上的“剩女”,也往往是伦理道德约束下的一种被动性、强制性“过剩”,并不具有群体意义上的规模性与普遍性。
这也为我们识别当代社会中的单身或独居现象提供了类型学意义上的判读方向或指南,即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当代单身或独居群体,其最显著的特异性在于“剩男”群体与“剩女”群体的同时并存。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现象。
在传统社会中,“剩男”或“剩女”,二者必居其一,也只能居其一,几乎没有同时存在的。同时并存的出现,折射出了当代单身或独居现象的复杂性,这是一个传统性因素与现代性因素叠加与共振的结果:“剩男”源自传统性因素,即更多的是源自出生性别比扭曲带来的婚配扭曲;“剩女”则源自现代性因素。当然,两者并非平行的、没有关联的。
事实上,即使当代社会没有“剩女”,依然会有“剩男”,但“剩女”的出现,在原本出生性别比扭曲带来“剩男”的基础上,又使得本应有匹配对象的男性也变成了“剩男”,对“剩男”现象具有放大效应。基于此,我们发现,虽然在当代社会中“剩男”的规模同样不容小觑,但是真正搅动婚姻市场剧变、导致婚配格局失衡的主要因素或者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女性变化。要想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单身社会生成学意义上的现代性逻辑,必须要抓住这一现象背后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即女性地位与角色的变化,才能从根本上理解单身社会,也才能理解单身社会的根本。
二、普遍性与在地性:作为现代性之后果的单身社会
理解单身现象,首先要理解婚姻现象。只有在与婚姻现象的对照中,我们才能更加深刻地发现单身现象的特异性与例外性。那么,何为婚姻?为何婚姻?答案在于:“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2]。“昏礼”,即“婚礼”,为娶妻之礼。名之以“昏”字,不是通假,而是以昏为期。取之于黄昏之“昏”,以合乎传统文化中的阳往阴来之义。
对于家族来说,婚姻之首要意义或主要价值就在于承上启下的香火绵延。这一家族功能至上取向,也成为我国婚姻制度的主基调,并在更漫长的岁月中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社会压力,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习俗路径而传承下来。这一模式的婚姻制度,达成了家族意义上的生存与延续,但牺牲的却是婚姻当事人的独立与自主。其中,对于女性意志的漠视、身心的伤害尤为严重。在这一文化模式中,女性始终是处于从属的、被支配地位的,基本无法左右自己的终身幸福。
例如,早在《诗经》中,人们就用“之子于归”来形容女性出嫁。为何会把远离父母兄弟、告别家乡的行为称为“于归”呢?这是因为只有嫁出去了,女性的一生才算有了归属。“于归”,就是女子之生命有了归属的意思。
1. 单身社会的普遍性
纵观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体系,一个共性的现象为,几乎一直是家庭而非个人构成了人类文明最为基础的组织单元。对此,1949年耶鲁大学人类学家乔治·默多克曾极其自信地断言:核心家庭是人类社会一种普遍的群体单位。无论是单纯从家庭这一形式的盛行,还是由核心家庭发展衍生而出的其他复合家庭形式而言,家庭一直都作为一种独特且带有显著功能性的单元存在于所有已知的社会文明中,无一例外,或者说,现今仍没有为人所知的反例[3]。
其实,两性以家庭的形式相互挟持、共同生活,不仅有其功能性基础,还有其宗教性源头。在基督教神话中,神照着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但又觉得“那人独居不好”,于是神用从那人身上取下的肋骨造了一个女人[4]。这是一个具有丰富社会隐喻的神话故事,之于婚姻来说意味着两性结合具有天然必要性与合理性,由此也构成了西方基督教家庭观的伦理基础。
当历史的时钟指向21世纪之后,曾经岿然不动的东西似乎已变得面目全非:在排除了大约800万左右自愿或非自愿选择集体宿舍(如辅助生活机构、看护中心以及监狱等)的人之后,超过50%的美国成年人正处于单身,其中3100万人独自一人生活,约占户籍总数的28%,仅次于丁克家庭,为美国第二大户籍形式。与之相比,1950年仅有22%的成年人为单身,其中,大约400万人选择了独居生活,约占户籍总数的9%[5]。
据欧盟统计局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数据,目前全球20亿个家庭中约3亿(15%)是单人户。单人户比率最高的地区是欧洲,其中丹麦、芬兰、德国和挪威的单人户比例高达40%或以上,而瑞典、奥地利、瑞士、荷兰、法国也达到或超过了35%;其次是日本(32%)、美国(28%)、加拿大(28%)、韩国(27%)、澳大利亚(24%)和新西兰(24%)等欧洲以外的发达国家[6]。
单身社会,不仅仅在个人主义文化盛行的欧美泛滥,也在侵蚀着一向以家庭主义文化主导的东方文化圈。2020年日本人口普查显示,当年15岁以上人口中,处于未婚、离婚、丧偶状态的单身人口约为4930万。其中,2020年男性终身未婚率(到50岁时仍未结婚)为28.3%,女性为17.8%,均创下历史新高。在结婚数量方面,相较于1972年峰值约110万对,2021年降至不到50万对。这也意味着更低的出生率,2022年出生的婴儿数量自统计以来首次跌破80万。
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当代日本已婚女性生孩子的数量并没有明显变化,现在生育3个以上孩子的已婚女性比例甚至比70年代“婴儿潮”时期还要高。因此,当下的问题“并非少子化,而是少母化”,出生人数下降是因为49岁以下有能力生育的女性绝对数量减少[7]。
2. 单身社会的在地性
随着现代化事业向纵深推进,作为现代性之后果的单身现象也逐渐在我国出现,并演化为一个日益严肃的社会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最显著的成果之一,就是性别革命。这是一场被严重低估了的革命,它是一场动摇了数千年性别社会角色与关系的革命,更是一场从根本上动摇传统文化根基的革命。
在此之前,女性更多地集中在社会生活的私人领域,主要是家庭生活中,鲜有在公共领域出现。如维新运动领袖康有为认为,“古今以来所以待女子者,则可惊,可骇,可嗟,可泣”,并表现在八个方面:不得仕;不得科举;不得充议员;不得为公民;不得预公事;不得为学者;不得自立;不得自由。在他看来,深居闺帏,不出中庭,遭受人身幽囚;七尺之布,三寸之鞋,强为折屈以求纤小,使五指折卷而行地,足骨穹窿而指天,承受文化刑罚;劳则破柴汲水、洗涤食器、扫除门庭、缝纫衣服等,食则立旁侍膳等,成为性别奴役;事夫、畜子以尽其业,胼手、砥足以为其家,守节、从一以终其身,茹苦、含辛、守独以终其年,终成夫家私有;囚以重室,锁以细腰小足,沦为性别玩具[8]。正是以现代化为主要进路的现代性的引入,才从根本上改变了女性的命运,进而带来了既有的婚姻家庭模式的深度变革。
随着女性前所未有地成为自身命运的主宰,传统婚姻模式逐渐解体,各种各样新型家庭模式涌现。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形态,就是单身社会的崛起。2000年前后,“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依然是社会之主流。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00年11月1日,全国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未婚人口总量约为1.93亿人,其中,男性约为1.14亿人,女性约为0.79亿人[9]。然而,《2022中国统计年鉴》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未婚人口总量为2.39亿人,其中,男性为1.43亿人,女性为0.96亿人。在大约20年的时间里,单身人数增加了约5600万人。
《中国婚姻家庭报告2022版》显示,在20~39岁年龄段的女性中,结婚率由2000年的6.7‰下降到2020年的5.8‰,而离婚率则由2000年的0.96‰上升到2020年的3.1‰。与此同时,初婚人数由2000年的1581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1229万人。《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显示,2020年全国平均初婚年龄为28.67岁,其中,男性为29.38岁,女性为27.95岁。与十年前相比,平均初婚年龄推后了近4岁,其中,男性推后了3.63岁,女性推后了3.95岁[10]。
3. 女性单身社会的时空压缩性
女性单身社会的崛起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普遍现象,也是全球现代性的一个共性后果。东西方虽然有文化上的差异,但共同之处在于,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女性作为一种单身现象即使在西方社会中也并不常见。然而,伴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女性在获得经济独立的基础上,逐渐摆脱了对男性的依附,成为自身命运的主人,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生活新形态。这一生活新形态率先孕育于先发国家,典型表现为单身独居成为越来越多女性生活形态的选择。
以美国为例,截至2010年,大约1700万女性选择了独居,相比之下,男性中独居人口仅为1400万。单身人口中的多数,是1500万35~64岁之间的中年男女,而老年人则有1000万左右,18~34岁之间的独居年轻人约为500万,而1950年时独居年轻人口仅为50万,因此毫无疑问,这一群体也将成为独居人口中增长最快的一个群体[11]。
与大约始自二战后、经历了70余年演进的欧美女性单身社会相比,我国女性“单身社会”的形成,所经历的时间更短、速度更快,具有明显的时间压缩性与空间不均衡性的特征。从时间压缩性上看,我国女性单身社会的形成大约始自2000年前后,基本上与我国加入WTO同步,主要集中在三个年龄段,呈现出独生子女与单身独居共振的特征。
“80后”是第一代独生子女,也是第一代单身群体;紧随其后的“90后”“00后”,则构成了“单身社会”的第二代、第三代。相对于“90后”和“00后”,尚未结婚的“80后”基本上丧失了与异性组建家庭、共同生活的机会窗口,这一代际的单身独居生活形态大概率地已经定型化了。略好些的是“90后”,但情况同样不容乐观,其与异性组建家庭、共同生活的时间窗口也所剩无几,毕竟最早一批“90后”已经33周岁了。
从空间不均衡性上看,我国女性单身群体主要分布在沿海省份、发达地区、一线城市。所谓的“剩女”,在某种程度上更多的是一种富贵病,即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以及重庆、成都、南京、杭州、武汉等区域中心城市[12]。面向22~35岁职场单身青年的恋爱脱单平台的轻恋,在2020年对北上广深职场白领的线上抽样数据调查显示:广州以65.5%的单身率排名第一,紧随其后的是深圳的62.3%、上海的58.0%和北京的53.5%[13]。
与之相比,农村地区、中小城市女性单身的情况要少得多,特别是农村地区鲜有“剩女”。原因无他,在城市的拉力下,大量农村女性流入城市,使得农村出现了严重性别失衡,特别是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村,年轻女性的净流出更为严重。这让条件要差得多的女性在农村婚恋市场中也具有极强的竞争力,甚至在不少地区,离婚、带娃的女性都是很多人抢着要的对象。当然,这也与农村所遭受的现代性冲击相对较弱有关,支配他们的依然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作为父母,也始终把让儿子成家作为自己的使命。
三、生成逻辑:多重效应的交织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世界范围内单身人口的增长呢?从根本上说,单身社会的崛起是现代性的后果。正如在现代性驱动下,当代社会出现了大量前所未有的新现象一样,单身社会也是在现代性的驱动下出现的新现象。现代性在世界范围的展开,重构了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并最终以个体重构的形式呈现。
对我国来说,单身社会,特别是女性单身社会的崛起,同样是多重现代性交织的产物。新中国成立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彻底改变了女性的性别角色与集体命运,驱动女性从幕后走向台前,由私人领域进入了公共领域,并在现代化事业中扮演不断扩大的角色,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在这场无声的革命中,随着包括教育权、婚恋权、就业权、继承权等在传统上对女性封闭的社会权利向女性的大规模赋予,女性地位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提升。然而,从权利赋予到权利运用直至在新权利下重构自身的意识与角色,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天时地利人和共同作用下水到渠成的一个过程。毕竟传统是极其厚重的,从政治观念到法律权利再转变为文化意识,还需要一系列其他条件的共同刺激、化学反应才能达成。
1. 独生子女政策效应
或许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单身社会最鲜明之处,就在于独生子女政策。纵观全球范围内的民族国家,从北美的美国、加拿大到西欧的英国、法国、意大利,再到北欧的挪威、瑞典,直至东亚的日本、韩国,其单身社会的形成,在相当程度上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个体积极响应各自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等变化的结果,而我国单身社会的显现,在相当程度上则是独生子女政策驱动的结果。
独生子女政策始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目的是为了解决人口过多所带来的社会抚养压力过重问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借助于国家意志将其上升为基本国策,前后延续了大约40年,直至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生育政策上放开二孩,才算在某种程度上宣告这一基本国策的退出。对于这一政策的社会后果,有汗牛充栋的研究,然而,其最重要的社会后果却可能为大家所忽视,那就是这一政策之于生育文化乃至社会文化的冲击。夸张点说,这一政策重大的社会后果就在于它带来了传统文化根基的断裂。这一深远影响与巨大价值,在未来数十年里将会呈现得更加清晰、壮观。
独生子女政策从根本上中断了延续数千年的家庭资源配置传统策略。此前,在代际的人口再生产上,主导家庭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为男性偏好,即在重男轻女文化下,家庭资源优先或主要用在男性成员的再生产与培养上。这一策略具有双重效应:一方面在于限制了女性的潜能,另一方面在于强化了男性的优势。这一资源配置上的冰火两重天,带来的是两性社会角色上的“剪刀差”及其定型化。在这一策略下,从代际的人口再生产开始,以家庭为单元的性别竞争就已经是不平等的了。差序格局是我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作为起点的家庭性别竞争不平等,就如同投入水中的石子所溅起的波纹一样层层外推,最终把这一最微观单元的性别竞争不平等带入整个社会中,并借助文化的力量,通过代际的传承而予以定型化。
家庭资源之所以向男性倾斜,文化上的原因是重男轻女,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社会分工。在这一分工中,女性被赋予的分工角色更多的是生育性的,而男性被赋予的分工角色要复杂得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竞争的支柱。正是社会分工的角色定位完全不同,在某种程度上也构筑起了女性在婚姻中的被支配地位。在传统社会中,女性最主要的功能在于生育价值,为此拥有生育价值的女性在无法支配自身命运的前提下,鲜有“所剩”。当前流行的所谓“穷养儿子富养女”是一个极其晚近的现象。在我国历史上,几乎没有出现过“富养女”的现象。在此意义上,“富养女”现象本身也是现代性的一个生动体现。
然而,人是结构动物。一旦结构发生变化,那么人的行为也必将随之变化。在结构的约束与消解下,国家层面、宏观叙事中的基本国策,落实到微观领域、家庭层面,迫使延续了数千年的重男轻女人口抚育策略发生根本性转变。无论男孩女孩,以夫妇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没有其他选择空间。过去,家庭资源配置之所以能够重男轻女,是因为它在两性之间有选择。但是,独生子女政策使不少城市家庭的这一选择不复存在,无论男孩女孩,只能有一个独生子女。
宏观国家政策上的结构性约束,带来了微观家庭策略上的被动适应,驱动所有的家庭只能前所未有地搁置延续了数千年的男性偏好,而把所有的资源集中于其无法选择的孩子身上。正因为无法选择,每一个孩子,无论性别如何,都成了上帝的礼物,都能享受到家庭本应就有的别无差分的宠爱。宏观领域的基本国策带来了微观领域的家庭策略变化,虽然看起来不够高大上,但其影响却更加深远。它意味着过去从人口再生产端就开始的性别竞争不平等就此断裂,也彻底被抹杀了。
女性在家庭资源的全力支持下开始快速崛起,性别竞争力急剧提升,而与此同时,男性则保持相对稳定。性别竞争力上的此起彼伏,从根本上打破了延续数千年的性别关系格局,赋权“她权利”,更赋能“她力量”,让“她”不再是被支配者、被选择者。然而,让女性尴尬的是,在前所未有地拥有了选择权、支配权后,摆在她们面前的却是没有足够多的优秀男性供她们选择。在相当程度上,正是这一尴尬境遇,导致了以单身为新生活形态的“剩女”现象的出现。
2. 教育性别赋权效应
人们常说,教育改变命运。在传统社会中,底层向上流动的最主要渠道就是教育,借助于学而优则仕的旋转门机制实现家族命运、阶层地位的跃升。即使进入现代社会,在先发国家中,教育也是改变命运、实现阶层跨越的最主要渠道。
对我国来说,在迈向现代社会之前,教育改变命运虽然以科举制的形式向底层开放,但这一社会阶层流动性的开放依然是有严重缺陷的,即能够接受教育的对象主要是男性,并不包括女性。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说,正是教育对女性的封闭与排斥,限定了女性角色的发挥,使之主要被局限在家庭生活中,即所谓“女主内”。正是在此维度上,我们才能理解教育之于女性开放的划时代意义。虽然早在民国时期,伴随着现代性的扩展,部分女性已经开始走进学堂,接受了新式教育,但是只有新中国的成立,才让所有女性享有普遍接受教育的权利。至此,在法定的教育权利上,男性女性都一样,最终形成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新格局。
然而,这仅仅是教育改变女性命运的开始。更为恢宏的女性教育赋权运动,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一改变的最大推手,依然来自我们上面提到的独生子女政策。
从1962年开始直至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是我国第二波人口出生高峰期,期间,基本上每个家庭都会生育2个以上子女。多子女生育状况在家庭资源极为有限的情况下,意味着必须采取非均衡的抚养策略。非均衡抚养策略,首先在性别之间展开。虽然我国的宪法、教育法、妇女保障法等都赋予了女性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但是在微观家庭层面依然走不出重男轻女的影响,在实际的资源配置中依然主要投向男性。或许,部分女性能够获得小学教育,但之所以能够获得这一教育,主要是因为其负担不大,特别是年龄过小,无法成为有效劳动力。一旦超过了小学阶段,女性走出了儿童期,具备半个劳动力的价值,就会丧失继续受教育的机会。特别是,当家庭中的其他男性成员表现出某种学业上的潜力时,更会牺牲女性的受教育权,以确保男性成员的受教育机会。
真正的改变发生在独生子女政策被刚性执行。“只生一个好”,意味着家庭在人口再生产问题上丧失了性别选择的机会。家庭资源的性别竞争,至此阶段性地落下了帷幕,由此女性发展获得了从未有过的举家支持的新局面。正是在此意义上,“只生一个好”的社会性别意涵在于,对于女性特别好。更为幸运的还在于,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期间,也是我国教育大扩张时代。无论是在义务教育层面,还是在高等教育层面,都进入了扩张期。这意味着女性不仅在受教育机会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而且在受教育程度上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当然,机遇也是垂青有准备的人。对于女性来说,其与现代性下的教育体制有着天然的亲和性:从生理上看,在青少年阶段,女生普遍要比同龄的男生早熟1~2岁,使之在各种升学的性别竞争中占有压倒性优势。从心理上看,相对于不安分的男生,女生的文静与耐心更加适合学习这一长线马拉松。诚如美国经济史学家Claudia Goldin所指出的那样:“几乎在每个国家,一旦让男女平等使用教育资源,几十年后,女性就会表现得更好”。
2009年,英国高等教育政策研究所研究发现,在英国4/5的高校女生数量多于男生,其中2/3的专业女生数量多于男生[14]。据非营利性的美国学生信息交流中心统计,2020—2021学年结束时,美国高校女生已达59.5%,录得历史最高纪录,而在四年制私立高校中,女生比例更高达61%[15]。
教育之于性别赋权,只有迟到,没有缺席。对我国来说,最近20年,也是女性成为高校半边天甚至大半边天的20年。其中,2007年高校女生人数首次超过男生。1999—2008年,高考状元中男生比例由原来的66.2%下降到39.7%。《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终期统计监测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在我国各类高等教育中,女生占比均超过男生。其中,在校生中女研究生人数为159.9万人,占全部研究生的比重达到50.9%[16]。
然而,对于女性来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受教育时期女性的优势地位,到了婚嫁时期就变成了劣势,因为再无足够多的可以与之匹配的男性供其选择,而这也成了高素质“剩女”不得不选择单身生活形态的结构性原因。
3. 就业平等赋能效应
对于女性来说,单身,在相当程度上,既是问题,又是成就。作为问题的单身,它背离了传统社会中正常生命周期下社会成员所采取的普遍的生活形态;作为成就的单身,它见证了女性从依附到独立、从配角到主角的转变。这是一个无论如何评估都不过分的伟大转变。在数以千年的文明中,女性之所以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原因就在于这一性别不具有物质上的独立基础。无论是在东方文明中,还是在西方文明中,女性缺乏独立性、处于依附性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女性一旦结婚成家了,往往就会放弃原生家庭的姓氏,在姓名之前要冠以夫姓。直至今天,西方上流社会依然如此,我国的台湾和香港地区也不鲜见。出现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之前的女性没有独立的经济基础。物质决定意识,正是物质上的依附性导致人身的依附性。一份关于早期欧洲单身女性的研究发现,几乎没有女性能找到和男性薪酬相等的工作,对于多数女性来说,除婚姻以外,并没有其他途径可以让她们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和社会地位[17]。
伟大的转变在于,随着现代性的开启与深入,多方位、全领域平权运动向女性的扩展,使得女性在家庭之外找到了展现自身才华的舞台。这些舞台,有就业机会向女性的开放,也有创业机会向女性的开放。无论是就业还是创业,对于女性来说,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自主性,而这构成了女性人身独立的基础。
2019年12月,美国劳工统计局就业报告出现了一个有趣的数据—女性就业占比50.04%,比男性多10.9万人[18]。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趋势将会持续下去,并会越来越明显。职场向女性的开放,特别是大多数女性融入职场,从根本上构成了女性单身社会之可能性。如果没有这一前提,那么女性单身社会是不可想象的。
这一转变的烙印同样打在我国单身女性的身上。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成为决定我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成为改变普通民众命运的关键一招。在改革开放的前20年里,大量的乡村人口、中西部地区人口流向城市,流向沿海地区。以加入WTO为标志,更深刻的转变发生在接下来的20年里。加入WTO,让我国迅速成为世界工厂,工厂需要劳动力。融入全球化产业链供应链的世界工厂之于劳动力的特殊之处在于,它需要大量的女性劳动力。无论是服装厂还是电子厂,都需要有耐心、能吃苦、可容忍流水线枯燥生活的女工。于是,海量的女性走出了农村,走出了中西部地区。
在诊断改革开放前20年里乡村社会问题时,人们总会提到“三八六一九九”现象。“三八”指的是妇女,“六一”指的是儿童,“九九”指的是老人。这一现象所要表明的是,农村的留守人口以妇女、儿童和老人为主。然而,当改革开放的后20年开启后,特别是2010年以后,留守农村的这一格局就基本上不复存在了。原因在于,大量的女性进入了城市,留守农村的主要是老人和儿童了。
女性大规模地流入城市,导致乡村“剩男”现象前所未有的严重,也导致城市“剩女”群体更加内卷。按照梯度择偶理论,“女性更希望嫁给比自己学历和社会阶层地位稍高的男性;而男性则更倾向于选择学历与社会阶层地位比自己稍低的女性”[19]。
在女性梯度向上、男性梯度向下的择偶观下,流入城市的这些女性在相当程度上挤占了原有城市女性的择偶空间,客观上成为城市“剩女”加剧的直接原因,迫使她们不得不单身独居。当然,受过更高的教育、拥有更体面的职业、获得更稳定的收入,在使优秀女性更加自信、拥有更强自主生活能力的同时,也意味着更难找到与之适配的另一半。
4. 婚恋文化堕距效应
人类是一个文化的动物,在文化的塑造里,形成自身的行为模式。进入文明社会后,家庭在大多数时间里一直是最基本、最普遍的社会组织单元。然而,在现代性的冲击下,一切看似牢固的东西都会摇摇欲坠。婚恋也是如此。有研究发现,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即便当时最现代的社会,依然认为每个人都应当结婚,而当一个人没有结婚时,社会往往会给予严厉的批判。据统计,1957年有超过半数的美国受访者认为不婚的人们是“病态的”“不道德的”,或“神经有问题的”,而只有1/3的人对此持中立态度。
然而,到了1976年,关于这一问题的答案已经发生了巨大的逆转:只有1/3的受访者对不婚者持有负面的评价,而超过半数的人持中立态度,甚至还有1/7的人表示支持这一选择[20]。要知道,这一巨大的观念变化,仅仅是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完成的。
同样的变化,也出现在21世纪的我国。从加入WTO、全面融入全球化开始,也大概是在20年的时间里,延续了数千年的婚恋文化发生了根本性动摇,“单身”日益成为新时代的新生活形态。那么,支撑这一新形态的新文化是什么,其基础又是什么?这一新形态,究竟是一个已经定型化的潮流,还是一个依然处于变动中的运动?这些都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事实上,隐藏在单身文化背后的是高度复杂甚至悖反的婚恋取向,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较为鲜明的文化堕距属性。
一是个体主义的文化堕距。毫无疑问,现代性的一个基本成就,就是推动个体从集体的藩篱中解放出来,更加强调个性的表达与实现,正如法国古典社会学家涂尔干所说的“对个体的崇拜”。我国当代女性单身现象的形成,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与自我能力的实现共同交织的结果。然而,个人主义文化偏好依然要经受住家庭集体生活的考验。在既有的女性单身中存在着大量的非自愿单身,即这一单身并非个体主观意愿、积极追求的结果,更多的是因为没有合适选择对象的结构性无奈。
二是门当户对的文化堕距。人们,主要是女性,已经能够打破过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约束,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喜欢的人成家。换言之,这是一种情感支配性婚恋观,而非过去的利益支配性婚恋观。然而,当理念照进现实时,我们却有新的发现—虽然情感性在两性结合中的重要性在大幅提升,但是或许我们过分高估了其重要性。
事实上,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隐藏在其择偶观深处的依然是“门当户对”。只不过,这一门当户对的决定权不在父母手中了。更为重要的是,门当户对的内涵也有了新的拓展,从过去以家庭为单位拓展到不仅涵盖家庭,还要涵盖个人。女性单身,从根本上说,是与现代女性相适配的门当户对的男性群体存在巨大缺口。女性在教育、职场、素养等方面的全面爆发,导致了基于学历、能力、财力等方面的门当户对出现了失衡,由之成为单身现象形成的重要诱因。
三是生命周期安排的文化堕距。有人认为,“过度单身”是生命历程被推迟下的产物[21]。这一说法不无道理。出现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过长的受教育年限与结婚生子的巨大矛盾。在传统社会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这一理念下,形成了以早婚早育为主要特点的婚育观。
《大明集礼·嘉礼》“庶人昏仪”规定:“国朝庶民昏仪,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昏娶。”对于适婚年龄而不嫁或不娶的,也有相应的惩戒措施。然而,随着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普及,女性受教育年限越来越长,正常大学毕业就要23岁,如果读研究生的话至少要25岁。一般来说,也不是毕业后就能立刻结婚,通常还要工作一段时间。这样一来,女性基本上都要在25岁以后才能考虑婚姻问题。
从文化的因素来看,女性过了25岁,特别是30岁后,在婚姻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幅下降;从生物的因素来看,女性要承担生育责任,一旦过了30岁,身体机能也大幅下降。晚婚,并不意味着能有机会结婚。比如,高学历女性普遍遭遇婚恋困难境地,陷入了“高知低婚”的尴尬局面[22]。因此,在教育因素的冲击下,女性正常生命周期安排遭到了破坏,但又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新安排,这也造成了女性单身的生命周期紊乱的文化堕距。
四、应对之策:迈向适度与合理
作为多重现代性之复杂后果,单身社会的来临有其普遍性与必然性,但是,这一属性也并不意味着对于单身社会,人们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被动接受。恰恰相反,在全面、系统、准确理解单身社会形成的复杂机理后,我们更应有足够的信心与智慧来迎接这一新社会形态的出现,推动其在动态演进中不断地迈向更加适度与合理。
1. 涵养宽容性,尊重单身新形态
单身,并不是原罪,也不是病态。主动型单身是个体意志自由与能力自主下的主动选择,是社会文明化的结果;被动型单身,是结构制约下的暂时性失衡。虽然在这一代人身上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未雨绸缪,系统谋划,依然有机会在下一代人中实现新的动态平衡。
“剩男”型单身并非现代性的产物,而是扭曲生育文化观下的病态产物,是古往今来在大部分时间里就一直存在的社会现象和老大难问题。“剩女”型单身才是现代性的产物,是现代与传统断裂的一个全新现象。
单身之于社会,确实是一个不太受欢迎的现象,对人口再生产具有消极影响,特别是在老龄化与少子化问题交织的今天,更容易引发人们的焦虑与不安。为此,我们应保持足够的耐心,涵养社会宽容性,尊重单身新形态。单身之于家庭,是一个微观问题、内部问题,要双向沟通,促进理解。子女要多理解父母的关切,而父母也应体谅子女的困境。
2. 消解堕距性,适应择偶新常态
必须认识到,传统的婚育观是建立在旧式性别社会分工的基础之上。这一观念远远无法适应性别社会角色新变化带来的新需求。在急剧压缩的时空情境下,不仅女性未能充分体认到这一新变化,男性同样未能准确理解这一新变化,由之形成了两性择偶观上的期待落差或文化堕距。对非自愿性单身群体来说,走出单身的关键还在于调整认知,使之与择偶新常态相适应。
例如,打破梯度择偶观的桎梏,男性接受女性的优秀,而女性容忍男性的不足。门当户对,虽然为现代择偶观所否定,但却如同幽灵一样始终游荡在两性关系中。要适应门当户对的新变化,应形成关键指标而非所有指标的“门当户对观”。
要创新生命周期的生命事件安排。诚然,女性在心智上已经全面拥抱现代性,但依然无法改变生物学的角色安排,最佳的婚育年龄依然在20~30岁。要打破受教育与结婚生子的互斥性现状,形成并存性格局。允许乃至鼓励大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抓住机会,尽早确定人生配偶。
3. 打破屏障性,营造交往新生态
在相当程度上我们可以说,两性社会交往的无形屏障是形成单身社会的重要诱因。这一屏障至少包括两方面:
一是心理上的。“男女授受不亲”虽然已经远离了我们的话语世界,但依然影响着我们的心灵世界。在这一文化熏陶下,女孩家长对女孩的过度保护会扭曲孩子的两性观,甚至耽误其正常两性关系的构建。此外,有时所谓的女性自尊则演变为女性在择偶中往往处于被动、等待的角色。
二是物理上的。以专业为基础的院系体制通常会形成同一性别集聚,如师范类专业大多以女生为主,而工科类则以男生为主,院系壁垒最终会转变为不同程度的性别交往壁垒。进入职场后,社交圈子再次窄化,面对高度差异化的社会,往往更难碰到与之适配的理想伴侣。
为此,关键还是要打破心理屏障。对女孩要保护,更要疏导。尤其是在恰当的年龄,要将其逐渐引导到这一生命周期应该有的经历上。在此基础上,各方要设法丰富两性交往的场景。对大学来说,要预留更多的有利于两性交往的空间,创造更多的两性接触的机会,促进两性之间跨专业跨院系互动。对社会来说,除了运用市场化手段健全婚恋网络载体外,还应为年轻男女创造跨单位跨行业的两性交往机会。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到二○三五年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总体逻辑与战略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1ZDA07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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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研究 (ID:china-youth-study),作者:何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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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理解“单身社会” http://m.xishuta.com/newsview89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