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湄洲日报
□戴先任
网购电子产品使用后申请退货退款,演出服用完后申请退货退款,化妆品、食品打开使用后申请退货退款……近日,媒体调查采访发现,有一些消费者网购后频繁退货退款,网上甚至有如何利用“规则”在退货退款上薅商家“羊毛”的交流帖和教程。
一些电商平台设有“极速退款”“7天无理由退货”等功能,本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及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避免冲动消费,也能让消费者像在线下购物一样,对商品进行比较,如果商家实物与宣传不符,能够及时退货,从而也能倒逼商家诚信经营。
但不承想,“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却被一些人钻了空子。类似案件屡见不鲜。不仅是频繁退货退款,对商品造成损害,还有人退款不退货。此前就有媒体报道过,一些消费者利用“闪电退款”诈骗商家网购平台,将诈骗来的商品出售牟利。
利用电商规则的漏洞进行诈骗,“7天无理由退货”等功能也被一些“羊毛党”玩坏了。这种行为最终损害的不仅是商家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消费市场秩序,损害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互信关系,最终损害的也是消费者权益。
类似案件屡屡发生,一些商家和平台也没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这也暴露了一些电商平台存在的管理漏洞、规则漏洞。要保护好消费者与商家的合法权益,平衡好两者间的利益,防范任何一方“恃强凌弱”。要完善相关制度与规则,堵住管理漏洞、规则漏洞,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羊毛党”等不法分子则要给予及时而有力的惩治,不让违法犯罪的“羊毛党”等钻了法律空子。
笔者认为,“7天无理由退货”要善用而不能滥用,这样才能更好保护消费者与商家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电商环境。消费者要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万不可抱着占便宜的心理触碰法律红线,滥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否则最终只会得不偿失。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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