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说,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所谓“造福”一词,在我看来,至少应该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提升人民群众的经济文化生活水平;另一点就是要让一个地方治安平安稳定、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后者的“造福”看似是隐形的,但对于老百姓来说意义重大。治安水平不好,必然会导致群众生活受到坏的影响,经济水平也会受到很大的冲击。比如“唐山烧烤打人案”的发酵,对当地形象就造成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唐山的旅游业和营商环境也因此一蹶不振。
我们茶城街道地处城郊结合部,不足3万人口,虽号称街道,实际上是一个中等规模的乡镇,在中西部地区的乡镇类别里有一定的代表性。2021年前后,刑事案件高发,行政案件不断,甚至还发生了一起命案,全年刑事案件发案数近50起,同比增长超过80%,教训极其深刻。
后来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及近两年时间的努力,刑事案件发案数第二年下降至20多起,第三年刑事案件下降至10起左右,行政案件也下降明显,在其他周边乡镇案发数都在递增的情况下,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说明了我们的治理措施是有效的。治安形势考评还在全市90多个二类乡镇中排名第一,治安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特简略谈一下。
一是在2021年前后,我们对之前几年所有的刑事案件和行政治安案件进行了结构化分析。通过分析后发现,刑事案件中约三分之一属于盗窃罪,三分之一属于诈骗(相当一部分是电信诈骗),另外一部分则是各类打架斗殴、经济纠纷、人身伤害等引起的各类案件。行政治安案件也有类似比例。
根据案件的性质,我们采取了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首先是防治盗窃这一块。我们通过认真分析盗窃罪的案发地、案发时间、盗窃内容发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赶场天农贸市场被盗窃现金、手机的情况比较多。同时,在行政治安案件受理中,农贸市场丢失财物报警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茶城的农贸市场赶场天人特别多,摩肩接踵,人来人往,商品交易频繁,尤其是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很多农村老百姓依然习惯现金支付,这简直就是许多扒窃犯罪分子的“天堂”。
二是在人口比较集中的村寨中,尤其是老年人家中财物的夜间失窃占了一部分。
三是各村的变压器被盗严重,尤其是废弃之后的变压器或者电线电缆,其他周边乡镇类似状况也发生得较多。于是我们推测这应该是属于“伺机行动、流动作案”的惯犯。
众所周知,乡镇派出所警力有限(很多所只有3~5名正式民警),而一个乡镇的面积往往要达到近百甚至上百平方公里,仅靠派出所的力量要实现乡镇的平安是非常难的。必须要将各种力量进行统筹方能达到预期效果。
针对农贸市场案发率高的情况,首先在于连续集中地突破案件,杀一儆百,打击要害。我们通过视频比对、安排便衣、加大巡逻、专案攻破等方式在较短时间内就抓住了三名惯犯。但是抓住了惯犯,往往只能控一时,不能管长久。
于是我们专门安排了综治办的同志、村里的干部以及个别派出所民警,共8人,逢赶场天就进行巡逻(周末也不间断),所有巡逻人员全部着颜色醒目的绿色反光警察制服,进行列队巡逻。潜在盗窃分子在这样的威慑之下,自然再也不敢贸然下手,加上有前车之覆,就在农贸市场罢手了。开展巡逻之后,农贸市场在赶场天的盗窃案件基本实现绝迹。
同时,还偶然立过大功:有个三岁左右的幼童在农贸市场走丢后哭泣,被巡逻人员看到后立即进行照看,然后给其拍照,在各村群里接力寻找其父母,后来实现了母女团聚。这样的功劳一共立了两次。设想,如果不是巡逻队及时照看并帮助其寻找家人,如果遇到了人贩子,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在防治村寨老年人财物被盗这一块,这种盗窃案发生的时间一般集中在晚上,和农贸市场有所不同。实际上,每个村都有那么几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惯犯,村里自己是有点数的,当然还有一些流动作案的人员。
我们一开始将主要责任压实给了村组干部,要求他们成立“护村队”。但是后来发现他们的积极性不高,搞了几次后就有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感觉,而且形式主义特别严重,况且每天都要求巡逻的话又过分加重了他们的工作负担,毕竟村干部待遇普遍较低,我本人也很不喜欢用“追责问责”的方式来苛责村干部。
经过一段时间摸索后,我们探索出了由街道班子领导带队到其包保的村,在值班期间着辅警警察制服进行夜间巡逻的机制。值班领导一般都是科级干部,积极性要比村干部高得多,通过他们进行直接监督和带头。
村干部看到领导都带头来了,自然也不敢怠慢,所谓上行下效,巡逻机制就这样建立起来了。我们10个村社区,基本上每个月可以轮巡2次以上,所以给人的感觉就是每天都有执勤警察到村里巡逻,“见警率”得到大大提升,老百姓的安全感也更加强了。
这个机制建立后产生了很多好的效果,一是通过夜间巡逻产生的震慑作用,各村的入户盗窃(偷鸡摸狗)等事项大大下降了。二是长期的巡逻机制成立后,极大地拉近了乡镇干部和老百姓之间的距离(夜间巡逻时,到村寨里可以和老百姓唠唠嗑,喝杯热茶,交流一下家长里短,了解一下民生民情,宣传一下安全生产知识等等),都是大有裨益的。
同时,我特别给干部交代过,针对行迹恶劣、口碑不好、好吃懒做、长期光棍的一些特殊人群,在巡逻过程中要有意无意去“看看”他们。当他们看到这么多“警察”来到家周边时,自然会畏惧,道德底线也会提升。
因为,据我的了解,在我国农村,有不少留守女童被性侵的案件,我曾经还有一篇专门的调研报告说这个问题。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往往考虑到当事人的隐私以及舆情后果,多数都是隐而不报。我们当地曾经就发生过这样的案件,性质也极其恶劣。所以,这种夜间巡逻机制的建立,也对保护农村留守女童产生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除了上述巡逻外,我们的派出所每天也会开车到各村进行夜间巡逻,偶尔发出警笛声,也会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鉴于茶城街道的夜市街比较热闹,天朗气清时光顾的人很多,以前一些年轻人喝酒撸串之后爱寻衅滋事,所以警察巡逻时候也会重点光顾这个区域,确保平安和谐。
还有学校放学时的站岗执勤(我们的小学幼儿园连在一起,学生人数超过1200人),虽然每个学校都配有保安,但是一般2个保安的总年龄怕要超过100岁,反应迟缓,无法保障学生的平安。所以在下学阶段都有派出所的警察专门执勤,避免出现针对学生的恶性案件发生。
通过以上机制的建立,以及派出所和上级机关的重点打击,村寨的各类盗窃以及人身侵害类案件得到了明显的控制。
其次就是防止诈骗,尤其是电信诈骗这一块。当然,现在随着国家对缅北的整治,电诈案发数整体明显下降。不过在当时,电诈在我们街道的确是个非常令人头疼的问题。我们最早采取的预防措施是铺天盖地的宣传,广告全覆盖,广播全覆盖,群众会全覆盖,钱着实花了不少,效果却很差,案发率反而还在增长。
于是,我们在对案件进行结构化分析后发现,被骗的主体并不是农村的老头老太,反而主要是干部、教师、年轻人、企业老板等。针对这样的特点,我们分类施策,组织不同的群体进行轮番培训,讲解各类诈骗招式,然后让受训的主体再对其他人进行培训,极大地提升了重点人群的防诈骗意识。同时,辖区的几家银行也加大了柜台宣传力度,通过大半年时间的努力,电诈案件也得到了非常有效的控制。
第三类的案件则主要体现在因邻里山林土地等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寻衅滋事、酒后闹事等造成的衍生类案件(当然,每个区域都有不同,这里主要谈我们当地的状况)。
在农村,因为琐事纠纷未及时处理而酿成的重大刑事案件乃至命案的先例非常之多。重庆和河南前期就发生过因为土地纠纷造成一杀三的悲剧,福建也发生过因为露天泼粪和邻居吵架进而将其灭门的惨剧,湖南最近也发生过因为口角纠纷而杀害邻居两口子的惨痛案例。而婚姻家庭纠纷中因处理不当引起的命案更是数不胜数,据我们掌握的数据来看,现在许多地方有超过65%的命案是由婚姻家庭纠纷所引起的,所以这一块也是我们现实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对于这样的案件,我们的思路是越早干预越好,越主动干预并采取调解、和谈等措施,就越有可能避免刑事案件的发生,所谓“防患于未然”大约如此。
我们的机制是每两到三周由街道党工委召开一次治安形势研判会,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等机制的作用。
会议方式由党工委主持,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民政办、各村、以及条线负责人汇报近期各自所掌握的矛盾纠纷情况,对每一个案件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并形成专人负责的案件跟踪处理机制和具体解决措施,解决与否要在下次会议上再汇报,完结之后再销号,否则继续处理、继续汇报。
针对农村琐事纠纷,尤其要引起警觉的是那种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经济条件较差,家庭也不甚和谐,性格十分偏执的群体(我们总共划分有26类重点群体,不同群体关注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如精神病肇事肇祸、吸毒人员、老夫少妻等等,这里简要谈一下部分性格偏执的重点群体)。这类群体非常容易被人看不起甚至被轻视、乃至遭受欺辱,但是惹怒了他们,一旦他们选择出手报复,往往是最为凶残的,许多灭门案件也由此而起。这是我通过分析全国上百起类似刑事案件时得出的重要结论。
所以对于这样的案件,我们一般都是主动干预,充分发挥村民互相对邻里性格熟悉的作用,主动收集案例,主动干预小微纠纷,主动打听邻里关系,主动介入人际矛盾。确保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小事不出村镇。不会觉得只是一般的拌嘴口角而麻痹大意,不会认为只是邻里小纠纷就置之不理,对于群众情绪反映特别强烈的,更要积极应对并加以解决。毕竟《韩非子·喻老》有言:“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很小的隐患如不加以重视,势必造成重大的损失。
对于多次预警的婚姻家庭纠纷(丈夫杀害妻子的案件如今十分突出,很多都是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允或者其他纠纷),我们表现的十分警惕,主要方式在于帮助解决性格偏执的一方(基本上都是男方)的各类问题,如给予就业扶持,或者为其申请2000元左右的临时救助,对于家里实在困难的,则帮助申请低保,同时一定要在思想上为其做宽慰等措施,对女方更多则是风险提醒,分析他车之鉴,提醒其注意言辞、注意自身防护等,如有必要及时换电话、速外出打工,避免杀身之祸。
因为这样的“民转刑”类命案发生得实在太多了,而且非常容易在逢年过节(如中秋、元宵节、端午节等)前后集中爆发。很多人可能觉得我们在“小题大做”,殊不知这是各地无数惨痛的案例带来的深刻教训。
通过以上机制的建立,第三类问题中出现的各类案件也得到了极大的控制和干预,对扯皮打架进行及时干预与跟进处理,同时也化解了不少的陈年旧账,使村里的刑事案件及行政治安类案件得到了较好的控制,让各村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权力真空的问题。
当然,每个地方的情况都有很大差别,我们当地的状况不见得就适合运用到其他的地方,毕竟每个地方可调配的资源、人口基数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区域面积、民风民俗等都有很大差别。而且,治安案件这一块,还有很多的偶发性,没有哪个地方能够夸夸其谈说自己能够做到万无一失。这是不符合规律的。
不过,以上所探索的结构化分析方式,即将看似复杂且令人伤神的问题进行剖析,然后找出问题的根源,同时寻求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可能才是所谓的“简略经验”吧。
我大概交流这么多,当做抛砖引玉,也希望能够在其他地方吸收到更多高明的经验见解以提升自己。最后,与大家分享一首“七月派”代表诗人鲁藜先生的代表作《泥土》。与大家共勉。
《泥土》
老是把自己当作珍珠,
就时时有怕被埋没的痛苦。
把自己当作泥土吧!
让众人把你踩成一条道路。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下乡日记(ID:gh_0495a35def43),作者:萧遥(男,湖南人,1990年4月出生,201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任西部地区某街道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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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乡镇书记:保一方乡镇“平安”之经验略谈 http://m.xishuta.com/newsview106574.html